在青弋江坝埂泾泉砂场上,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复绿护堤工作,沙堆已经全部推平,采砂船、采砂设备基本撤除;云岭镇坝埂河滩,采砂网等设备已经拆除,河道进行了清理,河堤正在修复;在黄村大坝旁,工人正对采砂船只进行切割……每一处,宣传标牌上的“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盗采砂石行为”几个大字都十分醒目。
10月24日起,泾县向非法采砂超限超载亮剑,铁腕整治、重拳出击。
一个月以来,非法采砂集中整治在各个乡镇全面展开,全县各地原有的非法采砂场地正全面清理,强力治理成效初显。
铁腕整治 践行“两山”理论
10月中旬以来,泾县云岭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总有运送砂石的大车往返,民警根据经验判断有人正在盗采砂石。10月22日晚,民警对这一盗采砂石团伙实施突击抓捕,当场抓获涉案人员7名并暂扣盗采机械7辆。
近年来,在砂价暴利的驱使下,泾县一度被遏制的河道砂石盗采、超限超载现象又出现反弹。
“砂石资源的无序开采,会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据泾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冯晓尧介绍,非法采砂、尤其是对洲滩的挖掘,会导致河床下切、河势改变,对泾县河流两岸的水利设施、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同时,非法占有砂石资源引起利益冲突,超限超载运输又对路面造成损坏,各种矛盾纠纷不断,群众一度反映强烈。
河道采砂,关乎防洪安全,关乎泾县形象。
10月24日,该县召开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铁腕整治砂石盗采、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县委‘生态泾县、绿色发展’工作主基调的具体行动……”
“要以最大决心、最铁手腕、最严纪律,扎实开展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上,县委书记耿鹏的讲话态度坚决。
由此,治砂治超歼灭战正式打响。
剑指源头 多部门重拳出击
动员大会当日,泾县出台了《泾县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11个乡镇属地管理以及公安、国土、水务、交运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工作方案在部署事中、事后严厉打击的同时,更对控制砂石资源过度开采、规范监管砂石生产运输使用各个环节,打压非法砂石市场空间提出要求,努力探索“长效治砂、源头治超”模式。
——全面实行砂石生产运输管理票证制,由县财政局与县治砂治超办公室联合监制《泾县砂石采运凭单》,发放到砂石企业,作为砂石企业开单、运输车辆合法承运的依据。
——实行砂石运输管理稽查制,县所有治砂治超卡点及路面巡查队进行砂石运输稽查,凡无《泾县砂石采运凭单》或提交的凭单所票载数量与实际不符的运输车辆,一律追查。
——对原有6处车辆动态超限检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已列入建设计划的3处检测系统按照升级改造后的标准进行建设,有效解决证据难以锁定及货车对抗检测等问题,提高执法打击效率。
县治砂治超领导组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G205检测站和鼓楼铺、昌桥、北贡四个治砂治超站点,采取部门联合、交叉编组和机动轮岗方式,将48名值勤人员调整配备到位。
同时,县公安、交运、水务、国土、农机部门抽调14人,成立3支路面巡查分队,负责路面管控,实行24小时巡查;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抽调10人成立专业工作队,依法办理非法采砂超限超载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县纪委安排4名纪检人员,对治超(站)点进行驻点督查。
治砂治超歼灭战也是一场人民战争。
据悉,泾县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非法采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的通告》,并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截至11月22日,全县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6起,查扣非法采砂运输车辆36台,查扣挖掘机6台,清理非法采砂点32处,清理砂石3600多立方。全县4个治超站(点)累计稽查运输车辆4102台次,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39台,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行为33起,行政拘留冲卡驾驶员1人。农民建房用砂逐步规范,桃花潭、琴溪、昌桥、榔桥等乡镇相继办理农民建房用砂申请13件。
长效治砂 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砂石整治、治超等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县治砂治超领导组办公室主任郑光华介绍,下一步,该县治砂治超将在专项整治基础上,按照“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领导组统一协调指挥原则,以票据管理为抓手,注重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据悉,泾县将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砂石生产、运输企业清理登记;全面启动票证制管理,实现源头管控;加快路面监控系统建设,做到科技治砂治超网络全县域覆盖;切实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员培训;全面推进群防群治,县治砂治超办公室设置举报电话0563-2660555,凡能对非法采砂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有效举报,一经查实,由县治砂治超办公室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并启动倒查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各乡镇、县直各涉砂涉矿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追究。纪委监委、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办室将不定期开展治砂治超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以及公职人员违法参与涉砂经营的,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谭艺莹 特约记者 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