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泾县作为“古生物活化石”扬子鳄的重要栖息地,泾县昌桥乡涉及到4个行政村,为了保护好这一珍稀物种,11月27日,昌桥司法所结合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联合乡综治办、环保站、国土所、林业站及扬子鳄保护站等部门,在核心保护区人口流动较为密集的童疃街道开展了“依法保护扬子鳄 我们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乡司法所、环保站、扬子鳄保护站向大家发放《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环保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保护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据统计,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共计800余份,环保袋350只,接受法律咨询21起。还邀请泉水村村民义务为大家讲解了扬子鳄的生活习性及与村民互动的真实事例。(胡苏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