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人社局在基层人才服务中,通过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兑现优惠、清退不合理收费、完善服务措施,有效提高了基层人才服务水平。
及时发放大学生见习岗位补助。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绩溪县通过“大学生见习岗位”的方式,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和见习补助。近3年来,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把关,16家用人单位被认定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218名大学生通过见习岗位实现就业,累计发放见习补助85.59万元。
及时停止人事代理费收取。历年来,绩溪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一直严格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县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人事代理费,所收金额全部上缴县财政。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出台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取消人事档案保管、查阅、证明、转递等服务项目收费,该县人社局接到文件后,立即停止了收费,并在政府网上发布公告,退还了预收代理费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