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结合当地实际,多管齐下开发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
开发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2016年,该县制定实施了《绩溪县就业扶贫基地和居家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及补贴办法》,给予吸纳贫困劳动者的企业一定数额的奖励,鼓励热心公益、待遇较好、交通便利的企业申报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目前,该县人社局已成功申报农华生物、泰昂电力、弘泰电子等5家企业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海峰印刷厂、黄山恒久链、劳模实业等6家企业为县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扬溪上屋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徽水源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上庄茶叶专业合作社等18家合作社为县级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对在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贫困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1000元,并按吸纳贫困劳动力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对在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贫困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1000元,并按吸纳贫困劳动力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两年来,11家市、县级扶贫基地累计开发提供就业扶贫岗位190个,吸纳26名贫困劳动者就业;18家居家就业扶贫基地提供就业扶贫岗位129个,吸纳41名贫困劳动者就业。
政府开发辅助性岗位帮扶就业。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等原因,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通过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就业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安排在辅助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1250元补贴。目前已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数46人,今年来已累计发放辅助性岗位补助45.375万元。
职业推介转移就业。该县人社局通过走访了解就业脱贫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对有外出务工能力的贫困劳动者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通过乡村能人、人力资源市场介绍引导其外出转移就业,避免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同时给予外出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发放交通补贴,其中县内转移就业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市内转移就业补贴300元,市外转移就业补贴4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交通补贴588人次,共计18.41万元。 (周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