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刚刚过去的2017年,绩溪县4238名企业员工享受到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惠民政策,全县共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社保补贴等118.05万元,同时累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减轻企业负担390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2017年,绩溪县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政策,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企业,实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的惠民政策。
为了让这一利好政策惠及每一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绩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主动深入企业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范围、基本条件、资金使用、审核认定等程序。审核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按照裁员比例、减少比例、申报比例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在阳光就业系统申报职工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并采取简化办事手续、审核、公示、兑现补贴等有效措施,让企业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据了解,绩溪县稳岗补贴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17年全县普惠制岗位补贴累计惠及71户 户企业4000多名职工,大力保障了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与此同时,该县认真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把失业保险费率由1%下调至0.5%,降费期限为16个月。经测算,阶段性降费期间为参保企业减负390万元,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周明助、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