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绩溪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之下,绩溪县河长制工作亮点纷呈。
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县级河长制工作机制。2017年初,绩溪县即着手谋划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全省第一个启动实施河长制的县。3月2日,县政府召开《绩溪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初稿)》县直单位征求意见会,经过认真反复的讨论和审核,该方案于5月份公布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及职责划分、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内容,明确了2017年-2020年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县级河长名单,明确在全县所有河道(河沟)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河长体系;11个乡镇也在6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全面进入实施。县委、县政府不仅在组织的关部门负责人出去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外聘有关机构制定”一河一策” 方案等方面舍得花小钱,更舍得河道整治项目投入上花大钱,去年以来,安排落实的徽水河、扬之河、登源河三条河的治理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就达13670万元。同时,坚持做到领导身先士卒。县委书记葛建荣、县长黄德泉分别担任扬之河、登源河的河长,其他27位县领导也分别担任各条河道的河长或副河长,同时明确了每一条河道的牵头责任单位,并给每一条河道配备了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河长巡河制度的执行上,县四大机构的主要领导身先士卒,当好表率,不仅每月两次的巡河雷打不动,而且每次下乡都要有意识地到相关的河段走一走,看一看,找当地的民间河长了解一些实情,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其他河长开展河道巡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实效均处于全省的领跑位置,许多做法被人民网、中国水利报、安徽日报、中安在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宣城新闻频道多次报道;市河长办就绩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发出专刊;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也于2017年10月20日在我县召开;绩溪县还代表省、市接受水利部太湖局、省河长办2次督查。
在全省率先建立“民间河长”机制。为激发全县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热情,2017年7月份,绩溪县在全省率先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民间河长,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审查,共招募县级民间河长27名,乡镇村组级民间河长130名。对民间河长实行“五个一”管理(建立1个微信群,向每位民间河长发放1张聘书、1个巡查标识、1份自律书、1本巡查日志),并出台了民间河长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要求每个民间河长要充分发挥了“五员”作用(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负责河段水质状况、卫生状况、违法捕捞、涉水违章搭建的监督举报。目前,各民间河长工作热情很高,有的还不断地创新工作方式,县级民间河长阳光超市董事长方伟国,不仅发展了两名志愿者巡河助手,还创建了民间河长联手巡查办法,几条河的县级河长联合出动拼车巡查,既壮大了声势,又保障了夜间巡查的安全。今年以来民间河长共提供各类信息1200余条,有效地协助了河长开展工作。
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道警长”机制。为配合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实施,绩溪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道警长制”工作,全面强化涉水违法犯罪打击查处、水域巡逻管理、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建立了三个级别的“河道警长”:其中“一级警长”,负责全县层面,由县公安局党委成员按照联系派出所,匹配担任联系派出所范围内河道段的河道警长;“二级警长”,负责镇(街)层面,由属地派出所指定所长担任各镇(街)河道段的河道警长;“三级警长”,由派出所网格民警在防区内担任对应河道段的河道警长,明确了河道警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道警长27名,镇村河道警长79名。县公安部门组织河道警长常态化开展河段巡查,并依托基层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进行区域联查、巡查走访。截至2018年3月底,各级河道警长共计巡查走访9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累计查处涉水涉污等案件28起,罚款7万元。批评教育170余人次,收缴非法捕捞设备31台套,清理非法网具165副。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全省率先提出“鱼跃”这个自我加压的高目标。绩溪县委、县政府针对该县位居”三江”源头,境内无客水流过的特点,在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上也本着高起点的要求,在市制定的水环境“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基础上,自我加压,把“鱼跃”作为一个细化目标内容和衡量标准,在绩溪实现“水清、河畅、岸绿、鱼跃、景美”的更高目标要求。在谈到绩溪县提出水环境目标为什么要加上“鱼跃”这个这个概念时, 县长黄德泉曾作过这样的解释,他说: “水生态的水生生物要恢复正常,对老百姓来讲就是鱼,这就是目标。‘水清’就是提高河道水体的可视度问题;‘河畅’就是解决河道与河边乱建乱搭的问题;‘岸绿’就是岸线不仅要让出来还要绿化;‘景美’就是保障整个水流域景色的美,是水美岸美的融入;而‘鱼跃’则是表明水生态恢复了,水生物增长了、健康了” 。因为 “水清”不一定等于“鱼跃”,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农业进程的加快,一些肉眼看不见的看似清澈却含有很高毒素的工业污水, 随意丢弃到河道中有毒固体废物的浸出液,不当使用化肥、农药产生大量的毒水等进入河道之后,尽管看到的还是河水清清,但在这种表象中,许多柔弱的水生物却在这些毒水的侵害之下不知不觉地渐渐消亡。此外,在我县这些水体不深的河道中,还是那些毒鱼、电鱼等灭绝性的违法捕鱼者常常光顾之地…..这样的问题不解决,“鱼跃”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要保证境内所有河道长年“鱼跃”翻腾,是一项十分持久而艰巨的重任。绩溪县委、县政府在确定水环境目标时,以让每一位大河小河的河长承当更重的责任,来确保不让天之珍露在自己的管辖之下受到污染,时时保证水生物健康生长的“鱼跃”之水川川不息地流到下游。以此强化“生态立县”战略。此举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媒体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