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绩溪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自全国法治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绩溪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巩固提升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成果为主线,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法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近年来,绩溪县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0.2%,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初步形成。(陶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