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打赢碧水攻坚战,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绩溪县日前发布《地表水断面达标管控方案》,在宣城市首家建立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
作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县,绩溪县在总结多年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县域内生态补偿试点,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特点,以纵向补偿为主,对断面水质优于管控目标的,由县政府对相关乡镇予以奖补;未达到管控目标的,由责任乡镇向县财政缴纳污染赔付金。该县明确境内扬之河、大源河、登源河、金沙河、戈溪河、徽水河、白沙河等主要河流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并将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明确生态补偿与污染赔付方式及部门和乡镇的职责管理。同时针对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农村污染源管控及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地表水达标管控重点工作,提出了13条具体管控措施。(通讯员 章昭华 周明助 记者 张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