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切实将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权益,绩溪县日前发出通知,“五强化”抓实低保兜底保障工作。
一、强化兜底保障,切实应保尽保
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溪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全面排查,将排查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坚决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二、强化规范运行,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审核审批程序要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每一步都不可少。二是低保档案资料要齐全,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三是上报要电子信息化,全面应用低保信息系统,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四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开展要常态化,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强化监督检查,做到立查立纠
一要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重点排查低保覆盖面低、人户比高等短板和问题。二要通过暗访抽查,入户走访,调研访谈等多种途径,开展督查检查,做到立查立纠、立行立改。三要切实履行低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发力,发挥村(居)协助作用,把低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长效机制,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培训,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坚决维护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对于专项治理中执行政策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责。
五、强化整改落实,巩固治理成果
针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开展整改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层层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