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绩溪县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对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给予“稳岗补贴”。据统计,2018年向全县9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16万余元,惠及职工人数4989人,对促就业、防失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绩溪县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政策,对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且裁员率低于2.88%的,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的参保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标准申请享受稳岗补贴。为了让这一利好政策惠及每一户符合条件的企业,该县公共就业人才部门主动深入企业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范 围、基本条件、资金使用等程序。采取简化办事手续,优先审核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按照裁员比例、减少比例、申报比例,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在“阳光就业”系统申报,让企业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与此同时,该县认真贯彻落实降费率减负担,2018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2%降到0.5%,全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少收企业 55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