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郎溪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以生态保护为先导,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扎实推进河长制、林长制、湖长制工作,完成4个市级河(湖)长制示范点申报工作。结合无人机巡河,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河制度,强化问题交办和跟踪督办,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制定《郎溪县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农作物秸秆还田9.6万亩,建立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2000亩。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1.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5.7%。
以环境治理为抓手,镇村面貌焕然一新。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财政资金3222万元,3个省级、8个市级中心村、9个县级中心村和3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与农村宜居环境“五整洁”行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4905户农村改厕已完成设备采购,正在组织施工;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完成项目评审;539户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实施,截至目前,已竣工371户。
以社会治理为保障,幸福指数逐步攀升。一是强化旗帜引领。坚持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组织就是一个堡垒,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农村党建全面过硬。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选派59名干部到非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大力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强村、产业富村、人才兴村”一乡一村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深化平安创建。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3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三是健全自治体系。创新村民自治形式,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农村道德建设、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村级治理规范化现代化。
以强村富民为目标,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发展特色种养到户项目3918个、土地入股(流转)到户项目5178个,覆盖贫困户6729户,共发放到户奖补资金559万元;全县贫困户自种自养达省标2834户,建立32个特色种养扶贫产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4219户。同时,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县级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完成村级农村集体资产的登记清查以及镇、村、组三级清产核资报表审核上报工作。60个“三变”改革村中,38个村拟定了“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
(刘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