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食药局的工作部署,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质量,保障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县食药局广泛动员,强化部门联动,科所联动,周密部署,严格标准,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部门联动。县食药局联合县卫计委印发了“开展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复查工作”等文件,成立了“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科所联动。根据县乡两级事权划分方案,进一步明确科室、基层监管所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县级、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周密部署。联合县卫计委组织召开了各食药监管所负责人和业务人员、村级医疗机构药房负责人参加的“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明确了规范药房的创建要求,强化医疗机构药械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标准。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严格验收、保证质量”的创建工作要求,组织检查验收人员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现场验收评审。目前,郎溪县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达标率100%,乡镇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达标率80%。
强化监管。对已达标的医疗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责令整改,问题突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取消其“规范药房(库)”资格。对未达标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整达标,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吕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