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土地、能源和环境等要素资源的日趋紧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尤其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破解要素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企业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从去年12月初开始,郎溪县着手对接了溧阳、常州、长兴等地,在不断的学习借鉴和探索中,该县以溧阳方案为框架,吸纳借鉴了常州、长兴的部分,于2019年2月出炉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郎溪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该意见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郎溪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按下启动键。
据了解,《实施意见》坚持市场化改革与依法科学决策相结合,注重制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企业综合评价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差别化政策依法依规。把“亩产论英雄”“创新论英雄”和“绿色论英雄”相结合,以安全生产、环保为约束,综合评价企业发展质量效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正确处理稳增长和促转型的关系,逐步扩大企业综合评价范围,合理深化评价内容和结果应用,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郎溪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业强县,对标争当,力争3年形成国家级开发区的新形势下,我们亟待争取有效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促进资源要素从低端向高端产业流动。破解资源要素制约难题,让低劣的老企业退出去,给好企业、好项目腾出资源空间。那么到底淘汰谁、扶持谁,需要一把尺子。企业好不好,数据来说话。实施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粗放到精细的转变。”郎溪县科技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评价办法(试行)》重点明确了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的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计算方法(企业得分计算、指标权重设置、指标基准值)、分类评价(分规上、规下企业两个类别,分成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四类企业)、提降档和加分规则、结果应用(对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电、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措施)、动态管理(涉及不纳入评价体系、只进行评分评级不实施差别化政策和措施的一些特殊情况,以及下一年的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等。
《实施意见》、《评价办法(试行)》旨在科学评价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行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刘瑞凡 转自3月15日《宣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