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用活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特别是农民收入,近日,市财政局和农委联合印发《宁国市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主要是指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救灾和打卡到户的补贴类资金除外),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资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在具体操作中,重点将投入到农村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资金,集中投入到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其将财政扶贫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其持有股份比例,并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
资金变股金应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