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圆满完成我区2018年流通领域电器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9户次,检测电器商品27组,其中不合格电器商品7组。通过检测发现案件4件,罚没金额1.5704万元。
强化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把好电器商品市场准入关。集中执法力量对本地电器商品市场开展了全面检查,针对大型超市、商场、专卖店等重点场所,详细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并督促指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电线电缆的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
强化电器商品质量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电器商品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电器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一律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强化电器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器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定期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并适时发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通过网络、电话等非现场方式销售的电器商品,一并纳入监管范围,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抽检结果线上线下共同适用。
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工作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质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和协作机制,对在日常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器商品,涉及到生产领域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品质量治理。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举报的非法销售行为迅速予以查实和处理。同时,对经营者实行必要的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广泛参与的商品质量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