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用扎实的行动成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要求,我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力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此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从2月下旬开始,6月初结束,为期约100天。
确定行动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其中以中老年人、病人为推销对象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品种。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制定工作要求。我区成立“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强力推进。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措施有力,确保“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结合当地各类“保健”市场乱象,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本方案要求,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及领域,检查重点场所及区域,关注重点时段,查处方案所列的“保健”市场各类重点行为,通过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有效打击“保健”市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