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宣城新闻网讯 8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出席会议并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情况。
《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已于2016年5月31日经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具有实体性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景区的规划建和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标志着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敬亭山风景区保护与管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