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肥市委副书记许道明涉贿案今天在我市开庭审理,与他同堂受审的还有他的妻子江黎。他们夫妇被控在11年的时间里,许利用职权受贿123次,其中单独受贿122次,与妻子共同受贿一起最大数额100万元整。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经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宣城市检察院决定,宣城市公安局对许道明执行了逮捕;2月5日,江黎被宣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今日的庭审,将是夫妻二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的首次碰面。
宣城检察院和法院均派出了强大的阵容审理该案。宣城市检察院由副检察长鲁建武率队出庭公诉,宣城市中级法院由分管刑事的副院长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许道明的辩护律师是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江黎的辩护律师是该协会副会长刘建华。
先前许道明与江黎两人并不是羁押在一个看守所,许道明被羁押在泾县看守所,江黎被羁押在郎溪县看守所。江黎的律师刘建华介绍,昨天,江黎被从原先羁押的郎溪县看守所押解到宣城市看守所,而许道明仍在泾县看守所,两个看守所都地处泾县。昨天,刘建华在看守所最后一次会见了江黎,说起今天的庭审,江黎相对平静,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00万元受贿一项,江黎认为不是受贿,她将有自己的解释。即将上法庭的许道明看上去比较平静。对于更多细节,律师不愿多加透露。
被告人简历:
被告人许道明(左),男,194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党组书记,曾任中共合肥市委秘书长、合肥市委办公厅主任、合肥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长、合肥市郊区区委书记、合肥市委副书记。去年12月13日因涉嫌受贿,被宣城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今年1月13日经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经宣城市检察院决定,由宣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江黎(右),女,1949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原合肥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今年1月22日,因涉嫌受贿被宣城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2月5日经宣城市检察院决定,由宣城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