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顺出庭
宣城传媒网综合讯 近日从法院传来消息,郎溪、广德县原国土局局长等因涉嫌受贿,经法院一审判决罪名成立,各获有期徒刑、缓刑,并处没收财产不等。
法院查明,李定顺在担任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审核拨付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土地证书及上报用地计划等职权的权力,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达185000元。广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其受贿罪名成立,鉴其主动向侦查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退缴全部赃款,法院认为可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查明,杨刚在担任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拍卖以及矿产资源探查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7万元及购物卡2.2万元。该局副局长杜向虹利用分管矿产管理和发放采矿许可证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有关矿主的贿赂计人民币7万元。经郎溪县法院开庭审理,鉴于两人案发后能自首且积极退赃,法院一审以杨刚、杜向虹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