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1月23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全市物价局长会议部署对部分主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省物价局长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58号令《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调价备案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应把握的政策界限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一、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和贯彻全省物价局长专题会议精神;二、立即开展本辖区米、面、油、肉、气、乳等商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状况调查,上报调价备案品种及企业目录;三、加强价格监测,抓紧建立商品价格台帐,做好重要商品价格一日一报工作;四、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统一部署,扎实高效地做好工作,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