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由于农房流转在农民融资、促进三农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自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宣州区农村房屋发证工作以来,其探索性的作法和成效引起了兄弟省市和建设部门的高度关注,有媒体称之为“安徽农房革命”。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下简称农村房屋发证),虽然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做出了规定,但由于集体土地房屋流转一直存在法律争议,农村房屋不能自由的转让和抵押,不能实现房屋的资本功能,农民看不到发证的现实功效,因而农村房屋发证在全省乃至全国没有全面开展起来,形成目前事实上的城乡房屋二元登记体制。
近日,市建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一份《关于宣城市开展农村房屋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的材料。这份材料说,我市房管局从履行房屋登记职责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出发,自1997年开始,以《担保法》对乡镇企业房屋及其土地可以设定抵押融资为突破口,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率先在全省启动宣州区农村房屋发证工作。截止2008年4月底,共核发农村房屋产权证339本(户)、发证面积123.93万㎡,其中2008年1至4月,核发农村房屋产权证83本(户)、发证面积1.57万㎡;2003年至2008年4月底:共办理农村房屋转让1002起,转让额6666.53万元,转让面积16.69万㎡,其中2008年1至4月办理转让118起,转让额974万元,转让面积1.61万㎡;共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8225起,抵押贷款额57091.47万元,其中2008年1至4月办理抵押496起,抵押贷款额6902.4万元。
据悉,我市农村房屋发证的作法和成效,引起了兄弟省市和建设部门的高度关注。全省先后有半数以上的省辖市和部分县来我市考察调研,其中马鞍山、淮南等市,政府牵头率规划、国土、房管、法制等部门来我市考察调研后,政府出台农村房屋发证工作规范性文件。四川成都市、湖南常德市、山东章丘市先后来我市考察调研农村房屋发证工作情况。2004年省建设厅确定我市为全省农村房屋发证试点市,2006年省建设厅李玉华副厅长率省厅有关处室专题来我市就农村房屋发证工作进行调研。2006年10月,市房管局负责人代表安徽省,赴京在建设部召开的农村房屋发证工作座谈会上,对我市农村房屋发证工作做了全面的汇报,得到了与会的部领导的肯定。
2008年4月5日,省建设厅厅长倪虹同志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率李玉华副厅长、陈爱民副厅长及厅直四个处室负责人,来我市召开市、区、乡镇、村干部及人大代表,乡镇企业代表座谈会,专题调研农村房屋发证工作试点情况,调研中对我市农村房屋发证的作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将报请省政府同意在全省扩大试点,全面推进。
4月8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省农村房屋发证扩大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指出:建立实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流转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体现政府服务职责;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将是我省对全国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