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经过笔试、面试,我市考试招录公务员工作现已进入体检阶段。据市招录办公布的信息,2008年宣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入围体检人员共有299人。6月1日,为宣城市2008年招录公务员体检的日期。
市招录办要求体检入围的考生于5月29日—30日17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宣城市人事局领取《宣城市2008年招录公务员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如需请他人代领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将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市人事局留存,方可领取。外地考生由于路途远而不能按时领取通知书的,可先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传至市人事局(传真:0563-3015623、3029114,传真后请电话确认是否传到),并在5月31日16时前按规定到市人事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市招录办公布的信息,我市共有813人通过笔试拟入围体能测试、面试。经过资格复审,进入2008年宣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的共有802人。再经5月17日、18日的面试,确定入围体检的只有299人,所占比例为37.28%。
据《2008年宣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的介绍,2008年我市各级机关(含省垂直管理系统)共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12名,其中市直机关115名,县市区及以下机关197名。
根据规定,公务员考试要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分类择优拟定录取人选,经公示审批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008年宣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入围体能测试、面试名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