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商 总 局
2008 年第 8 号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16日商务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德铭
主 任 张 平
局 长 周伯华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禁塑令禁的是什么?为什么要颁布“禁塑令”? 禁塑令改变什么?
◇禁塑以后 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小贴士:商家推进绿色消费有作为;链接:各国也有禁塑令
禁塑令禁的是什么?
今年1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自同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以上规定俗称“禁塑令”,意在倡导消费者重拎布带子、重提菜篮子,减少使用塑料袋。
超薄塑料袋因为通常只被使用一次,随即被丢弃,造成街道、土地和河流的“白色污染”,所以是“禁塑令”的主要针对对象,另外,4月16日颁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也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本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有偿塑料袋的销售,防止商家在塑料袋上搞不正当竞争。
——装盛熟食等商品的包装袋不属有偿收费范围。商务部在网上访谈时解释,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对于包装某些零碎商品的塑料袋,如花生瓜子、散装糖果、生鲜食品、面食、熟食等,按照规定其属于“塑料预包装袋”, 不属于有偿收费范围,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