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方建国) 近年来,宁国市积极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扩大受助群体,提高救助标准,为贫困农民和五保老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新农村建设夯实群众基础。2006年,宁国市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454人,全年支出保障金145.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数达1307人,支付农村医疗救助金96.48万元。
宁国于1996年10月在全省率先进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1997年在全省率先正式实施。最低生活标准保障线为年人均840元,实行差额补助。几年来,保障人数已经从最初的4281人增加到6454人,将独(双)女户、失地农民的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止今年9月,累计支出保障金896万元,确保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为解决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标准,宁国市多方筹集资金,对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650元/人·年和1200元/人·年,使其达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并计划从2007年起,再将供养标准提高到2200元/人·年和1500元/人·年。
为解决困难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宁国市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过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实行医疗救助。2006年,宁国市对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大病医疗救助门槛分别降低至1000元和3000元,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40%和15%。2005年-2006年,共为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19.02万元,支付救助金77.46万元,救助人数10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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