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州区积极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出台《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
一是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对违规收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惠农资金发放“一卡制”。对农民的各种补贴必须按规定及时发放到户,严禁截留、挪用或抵扣。三是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做到“五统一”、“六禁止”,杜绝有事不议、无事乱议和无事不议也收钱的违规现象。四是村级财务管理“村有乡(镇)管”制。实行村集体财务性质、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民主监督权不变,村集体财务委托乡镇办事处农经站代理。并印制了宣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规范票据管理。五是涉农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办事处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还需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六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积极探索并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区共清退教育违规收费16.8万元;代扣的3.65万元补贴款已全部退回,打入农户卡中。1972.38万元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743.06万元实现专款专用。 (宋本金 周传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