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程渡生) 绩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于明年元月起正式启动实施。近日,绩溪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出台了《绩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草案)》,并与各乡镇政府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资助、集体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中央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0元,省市及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0元,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0元,合计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个人缴纳的10元中,5元纳入统筹账户,5元记入家庭账户。
从2007年1月1日起,绩溪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足额缴费后,凭就诊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医药费用补偿范围为:住院治疗、慢性病门诊治疗、因病住院的特殊检查及治疗、孕产妇住院分娩。一个家庭在一年内没有享受过任何医药费用补偿的,每户可推荐一人免费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门诊医疗费用在该病人家庭账户中列支,超支不补。住院费用按2000元起线到1万元以上4个段别和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级以上医院,分别给予不同档次、不同标准比例的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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