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我市十一月份精神文明先进事迹近日评选产生,共有七件事迹入选。 这七件事迹分别是:
宣州区宝城社区居民姚国民十五年精心照料瘫痪丈夫,大力践行家庭美德;
广德县交通警察王国兴从警二十多年,热心服务群众,公正处理事故,用鲜血和生命实现了对事业的忠诚;
广德县卢村乡清方村村民陈惠芬六年来精心服侍瘫痪在床的婆婆,受到附近村民的一致好评;
宁国市甲路镇枫山村村民宋元朝五年来先后拿出4万多元帮助20多户困难家庭,在周边形成了良好的帮困助学氛围;
泾县云岭镇郭峰村支书王之凤亲人般照顾孤寡老人二十年,尊老爱老在当地传为佳话;
绩溪县家朋乡万莲水村村民汪家骆不幸遭受火灾,众乡亲纷纷捐资捐物助他重建家园;
江苏省无锡市燕华毛纺有限公司董事长汪燮林捐资15万元为旌德县版书乡版书村修建公路,支持家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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