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了加快工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至2010年,工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800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企业达100户,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达20户。
《意见》提出我市加快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立足现有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转移升级能力,大力发展关联产业和配套工业,壮大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形成一批特色、规模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个加工制造业基地,促进我市工业总量的迅速扩张和产业结构的加快升级,使工业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从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改革开放、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转变增长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发展机制、不断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业发展环境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就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意见》提出,一要以提升竞争力为重点,做大做强汽车零部件及机电制造业;二要以扩大规模为重点,壮大新型建材原材料产业;三要以技术创新为重点,提升医药化工发展水平;四要以培育特色、创建品牌为重点,提高农产品加工档次和水平,逐步改变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品牌产品少的局面,加快建成长三角地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五要以培育局部优势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新医药、新材料、生物工程、环保设备、电子通信等领域取得突破。
就深化改革开放,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上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抓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
就转变增长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意见》提出,以企业为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更紧密的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强化企业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根据此意见,我市将对争创国家、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和组建上市的企业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并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同时,针对自主创新投入较大并取得成果的企业和产学研结合的企业增加了补助资金,对于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同时,《意见》还规定,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十一五”期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保持20%的增长。同时,我市还将每年开展一次“宣城市工业企业20强”评选活动,对获20强的企业,予以表彰并奖励5万元,以促进我市企业争先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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