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妇联三家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十大女杰”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顾问,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通知要求,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宣城籍女性公民或连续在宣城工作五年以上的外来女性,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宣城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均可参加评选。为显示公平,通知同时要求曾获全国、省、市十大女杰荣誉称号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评选活动将分推荐、审议初评、候选人公示、投票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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