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当事人告知事项”制度内容主要有: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性质;告知受援人享有权益及承担的义务;告知当事人与中心指派承办人之间委托代理关系;告知禁止有偿服务及当事人有权对承办人拒绝援助、私自收费、索取财物等违反执业纪律行为进行投诉;告知当事人对办案满意度的反馈方式。
该县中心把这项制度制作成宣传单,在向受援人作出法律援助决定时,与法律援助决定书、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跟踪卡一并向当事人发放,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树立法律援助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杨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