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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分数”考核干部 与选任挂钩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12

  宣城市日前出台干部考核“新规”,对干部学习情况实行“学分制”管理。干部因为学习成绩不合格,将被安排离职学习或对其职务进行相应调整。

  该市规定,今后每年将对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在线学习或在职自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或机关集中学习的情况。对脱产培训,规定县级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18天,其他干部累计不少于12天,培训时每缺课一天扣2~3分;领导干部每参加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得2.5分,累计12次得满分30个学分;干部在职自学考核,以查阅读书笔记和撰写文章为依据,每完成1000字读书笔记计0.7分;撰写1篇1000字以上公开发表的文章计2个学分。

  该市还规定县级领导干部考核程序,要求每年初由干部本人填写上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累计学分评分表》,提供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党委或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审查核实后上报,经审核汇总得出年度学分。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5年进行一次总评,如有1年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学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记入干部培训档案,并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胡厚杰、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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