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王志宏)4月21日,由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对泾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听取泾县关于“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及现场查看泾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泾川中队、白华中队案件卷宗的基础上,检查组对泾县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检查组认为,泾县的试点工作结合县情,删繁就简,应陋就简,在不改变试点工作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特别是资源林政和森林公安这两个部门,在试点工作中都能围绕林业改革和发展这个大局,不拘泥于形式,互相融合,相互促进,通过近三年来的试点工作,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得到了加强,执法尺度得到了统一,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也得到了有效提高,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检查组要求,在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不断完善的今天,每一名林业执法人员都要进一步树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理念,用法律程序来规范执法行为,用公正执法来体现执法权威,要通过“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总结经验,分析得失,不断提高在实践中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为依法治林,以法兴林,建设好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执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