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20
记者从有关会议了解到,我市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全市共检查各类广告4730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95条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99起,罚没款19.68万元。其中,检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2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2150份;责令发布公告177条次;实施书面行政告诫72起。
为了推动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有效开展,市工商局今年以来,主动加强与宣传、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市工商局加强媒体广告管理,制定了《违法广告告知制度》、《媒体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重点商品备案制度》和《媒体广告监管报告(监测通报)制度》等四项管理制度,对媒体发布的重点商品广告,实行发布前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审查登记的办法,加强事前监管,降低媒体广告违法率;建立广告审查员制度,制定《宣城市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广告审查员的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虚假广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遇有案情需要或有大的执法行动时,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综合执法,对疑难案件建立“会诊”制度,确保办案质量。
据了解,2007年,我市广告市场监管的重点广告类型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五类广告。通过整治,于6月20日前,广播电台、电视台主要时段重点广告发布要达到“零违法”;10月20日前,全市所有媒体对于重点广告发布均要达到“零违法”;11月1日起至11月5日为各县自查期,11月10日至20日为验收期。对重点广告内容违法的,做到件件立案查处,并将发布违法广告造成严重后果者退出市场,力争12月中旬全市重点广告发布全面达到“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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