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江阳)6月19日下午,市纪委组织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纪委负责人召开会议,贯彻实施《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范荣分别传达了6月8日、6月14日中央及省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会议精神,并就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在6月21日前,将会议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每一位共产党员,要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纪监机关要严格执行规定内容,在本规定施行三十天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以从宽处理,切实纠正。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向有关党组、纪检组说明清楚,如有清退钱款的,可直接退入“581”账户。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本人又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的,要从严查处。各地还要强化检查,确保落实。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铭和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深刻理解贯彻实施中央《规定》的重要意义。做到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坚决做到把《规定》精神传达到国家工作人员的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保证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孙铭和指出,中纪委《规定》中所列行为,历来是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要明确认识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中央《规定》中的宽大政策,要认真稳妥处理,避免无原则从宽。孙铭和着重强调,要抓紧贯彻《规定》契机,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同时要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动员和争取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决战十一五,建设新宣城”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