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协召开二届八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界别活动工作,出台了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全面启动并规范市政协界别活动。
如何增强界别意识,突出界别特点,发挥好界别的整体优势,一直以来受到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从制度上保障,年初以来,市政协领导班子总结了市政协成立以来界别活动的经验,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到市直和七个县市区走访委员,就活动方式、内容和组织领导等倾听他们对开展界别活动的意见,共征集建议42条。意见收集后,市政协紧密结合省政协皖协字[2004]6号、皖协办字[2005]23号和皖协厅字[2006]15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草拟了活动意见,市政协秘书长和主席会议进行了多次研究,认真修改,提交常委会议审议定稿。
新出台的意见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界别活动。在规定了发挥界别在全会、提案、社情民意、专门委员会和调研视察中的作用外,鼓励界别自主开展其他方式的活动,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体现出界别活动的代表性、广泛性和整体性。二是增强了界别活动的计划性。纳入了市政协工作整体,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三是职责明确。建立了主席领导界别工作制度和具体内容,明晰了界别召集人的工作细则,在市政协机关统筹协调、经费保障、相关服务部门的确立及职责要求上,都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