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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网恋成婚惨遭厄运 好律师法律援助脱离苦海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24

  宣城传媒网讯(朱于斌 周军汉  ) 7月4日上午,旌德县俞村乡已婚育龄妇女万某某怀抱刚满9个月的婴儿,在自己亲生父母的陪同下,专程到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要给无私实施法律援助她和自己儿子万某某代理律师下跪致谢,被代理律师和在场的同事拉起,万某某赶忙激动地说,多亏律师,多亏法院,让我摆脱噩梦般的婚姻,是法律援助救了我和孩子,救了我一家。事情是这样……

  2005年11月,旌德县俞村乡女青年万某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本省铜陵县的一名男青年胡某某,双方通过网络交流,感觉十分投机合把,并逐渐互生好感。2006年1月,双方商定,共同在省城合肥约会。见面后,双方一见钟情,胡某某表示自己愿意到女方招亲,当即确立恋爱关系,并草率地开始同居生活。2006年2月,万某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迫于无奈,2006年3月,男女双方自愿到旌德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6年5月,双方按当地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让万某某对婚后未来生活充满美好憧憬。

  然而,由于双方婚前缺乏相互间实质性了解,婚后感情渐渐呈现出不融洽,经常为家庭琐碎小事争吵不休。就连万某某怀孕期间,胡某某无事找岔,经常辱骂与自己共同生活的岳父母,甚至对有身孕在身的妻子万某某大打出手,将身怀七甲的妻子打的鼻青脸肿。当胡某某与万某某的儿子2006年10月3日出生后,双方为儿子的落户男方或女方,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胡某某当着众亲朋好友面,将妻子万某某嘴角打伤。2007年5月20日,胡某某在铜陵家中,为琐碎小事,将正在哺育儿子的妻子万某某按倒在地,进行一顿毒打,妻子万某某不得不自己前住铜陵县人民医院医治创伤。

  2007年5月23日,遍体伤痕、不堪忍受的已婚育龄妇女万某某抱着7个多月大的孩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哭诉求助。鉴于双方结婚时间短,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女方万某某经常遭到家庭暴力,母子身心健康遭受严重威胁的事实情况。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根据女方的要求迅速将案件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同时,想方设法通知男方胡某某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来。援助律师苦口婆心地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并宣传相关法律,使男方胡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然后,援助律师将双方一起带到旌德县人民法院,由承办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援助律师的努力,万某某很快拿到了县人民法院制作的男方同意离婚,并愿意承担儿子每月300元抚育费的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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