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为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使游客投诉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把投诉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游客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损失。近日,宣城市旅游局全面实行旅游经营单位执行质监制度。
宣城市旅游质监制度规定了宣城市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设立质监机构的要求,担当质监人员的任职条件以及质监工作的具体责任和管理原则。该项制度还包括了旅游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有面向公众的投诉电话和公布当地旅游部门的投诉电话等具体工作事宜。
据业内人士介绍,旅游质监制度的全面实行,将会有效的提高旅游行业的整体经营水平,进一步推进宣城旅游业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