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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宣时评]城乡建设应在特色上下功夫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30

刘纯银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分组审议了城乡规划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严格程序、突出特色,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8月26日《人民日报·制定城乡规划要严格程序突出特色》)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我国城乡取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城乡建设上缺少文化底蕴,缺乏应有的特色和个性,形成了千城一面、千乡一貌的现象。正如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认为,我国现在很多城市规划很差,几乎都是一个面孔。一个城市应当有一个城市的风格和特色,有它自身历史文化的表达。建议在城乡规划法草案中能增加强调规划特色和风格的内容。

  之所以存在上述不正常现象,其根本原因:一是规划设计部门在结合实际上缺少创新,有的为图省事、盲目地复制,把建在其它城市的、自以较好的建筑作为样板,简单复制到本地建设之中;二是有的领导习惯了权力审美,把个人的偏爱泛化成了建筑规划和施工的圭臬。例如,某地为建设新农村,将所谓的“样板房”设计图发到农民手中。这些“样板房”,把散居房变成了联排公寓,把独门独院变成了楼上楼下,把“一厢两房”变成了“三室一厅”。还有个别地方,正在向农民推广小别墅范本。然而,这些农居“样板房”及小别墅范本,群众并不认可,甚至被大多数农民“束之高阁”。

  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优秀的历史文化已成为人们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需要。特别在新的建筑容易打造,历史遗产却不可再生的现实情况下,广大群众更需要有个性和特色的建筑。为打造千姿百态的城乡面貌,这就需要我们在特色上做足文章,在个性上下足功夫。

  一是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建筑,而且要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体现出节约土地、节约材料和能源等特征,既适合群众居住又能兼顾到地方经济承受力。其实,我国各地、特别是在农村建筑风格各异,这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及人文信息,凸显着当地特色和个性。期待今后城乡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要明白:城乡特色既要靠精心设计和建设,也要靠建设中与自然环境的巧妙结合和对城乡历史风貌的科学延续。否则就难以杜绝千城一面、千乡一貌的现象。

  二是地方政府在城乡建设上要力求实际,不能一味地贪大求洋,要避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正如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认为的,城乡规划执行的效果,关键在地方政府。目前执行城乡规划的责任,只限于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政府只负责监督检查。但是,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往往不能完全负起执行的责任,能负起这个责任的只能是地方政府。期待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好城乡规划。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民族不衰败不消失的纽带,特别是目前西方强势文化经济,霸权主义扩展其价值观及快餐文化、时尚文化抹杀民族文化的关键时期,更应加强保护民族地方文化的特色。同时,21世纪是我国城乡进程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广大群众对城乡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期待各级政府及建设规划部门以正在审议城乡规划法草案为契机,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科学精神制定好城乡建设规划,使城乡建设真正造福于民。 (作者单位::安徽岳西水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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