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牢记历史 勿忘国耻 9月18日我市将试鸣防空警报 警报含义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31

  宣城传媒网讯 今年9月18日,我市将在省人民防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警报试鸣和研究性演习,意在“警钟长鸣”,警示人们勿忘国耻。
  今天(9月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章钢在宣城日报发表了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宣城人防建设全面发展》的文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防办联合开展人防法规知识百题竞赛,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意识。
  
我市是二类防空城市,2006年5月,市政府发布了《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去年7月23日上午,我市首次拉响防空警报,广大市民第一次听到并熟悉防空警报信号,了解了人民防空的相关知识和防护技能,国防观念得到增强。去年的9月18日,我市和合肥、芜湖三市拉响防空警报。由于审批环节的原因,去年此举未能在全省所有市实行,今年全省17个市将首次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人防专家介绍,防空警报所用信号是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如果在战时状态,听到预先警报后,就意味着提醒市民尽快带好必须用品,就近找到地下防空室进行隐蔽;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的空袭警报拉响后,表示告知市民目前正遭受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的解除警报意味已无空袭的危险存在。
  
人防部门提醒市民,防空警报鸣放期间不必惊慌,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责任编辑:】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