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文明办针对广大市民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了市民眼中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专项调查活动,调查共列举了19项不文明行为。
调查采取随机问卷调查和定点调查两种方法进行。一是文明办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过往市民现场调查400余份;二是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发放调查表1000余份,回收893份。经过统计,根据得票数产生了宁国市民眼中的“十大不文明行为”。
它们分别为:
1、自行车、机动车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2、随意沿街沿路摆摊设点,在人行道上摆放商品,占道经营;
3、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闯红灯;
4、随地吐痰、擤擤涕,扔果皮、纸屑、烟头;
5、随意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制造“牛皮癣”;
6、垃圾不袋装,不按规定投放,随心所欲地乱丢、乱倒,不按规定将狗圈养,在大街上遛狗,狗随处大小便;
7、婚丧嫁娶、新房搬迁或店面开业时,大肆燃放烟花爆竹;
8、餐饮店沿街淘洗,污水乱泼乱倒;
9、摩托车占道修理,油污满地;
10、摩托车非法载客,出租车乱停靠、乱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