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日前,市人民政府发布2007年第1号公告,决定于2007年9月18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33分举行防空警报试鸣。
公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使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按照全省统一警报试鸣活动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9月18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33分举行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共1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共1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整个试鸣过程23分钟。
公告提示市民和过往旅客:这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