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日前正式启动。
本次评奖限评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由本市作者或以本市作者为主完成,并在国内正式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的文风和较佳的社会效益。
宣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系宣城市社会科学成果最高奖。优秀成果的评奖将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进行,奖级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5名,二等奖5-10名,三等奖10-20名,获奖成果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