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研究部署冬春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截至11月中旬,全市累计发放救灾款1200万元。救济口粮人口8万人、救济衣被人口0.35万人,完成建房1018户2521间。
按照“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要求,市民政部门逐步把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应保未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五保对象21823人。已纳入五保供养的16571人,还有5252人已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强五保供养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省财政转移支付和县市区配套的五保供养经费按季足额发放到五保户手上,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今年先后投入630万元用于23所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预计年底大部分能完成改扩建任务。全市现有乡镇敬老院100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22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3.8%。
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一是开展了农村特困群众调查摸底,2007年省下达我市农村低保控制指标63728人,全部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落实到户,并从元月份开始实施低保政策。全年累计保障80.25万人次,月均保障66877人。市县两级先后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确定全市保障标准平均为846元,年人均补差标准380元。并将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适当调整。
二是城市低保进一步提标扩面,城镇低保覆盖率达100%。全市平均保障标准196元,月平均低保人数36866人。覆盖面为7.7%。三是努力降低城乡医疗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市县两级先后制定出台了《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制度,积极资助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他们医疗问题有保障。今年以来,累计救助农村特困对象54697人次,投入救助资金298.26万元;救助城镇特困对象2267人次,投入救助资金34.61万元。
进一步加快灾区倒房重建进度。今年我市因灾倒房1139户2754间。目前,全市已完成建房1018户2521间,分别占建房任务数的89.4%和91.5%,建房进度在全省位于前列。目前,实行灾区倒房重建进度一周一报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灾区重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12月底前全部完工。确保倒房户灾民在新居内过冬。
广泛开展社会捐赠活动。“7.10”灾害发生后,为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了援助灾区社会捐赠活动。共募集捐赠款88.324万元;捐赠物品折款45.5万元;衣服5400件;被褥270床。这些捐赠款物经过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全部用于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