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洪水过后,毕桥镇长何新村有200余户村民外出务工,近500亩水田被承包方改为水产养殖。由于惠农政策,近期村民积极回乡种田。但水田已改为渔塘,村民与承包方产生了矛盾。“农民普法讲习会”成员董瑞昌积极配合村“两委”多次上门,宣传法律和国家政策,成功地化解了这场纷争。
这仅是“农民普法讲习会”为农民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的一个生动事例。据了解,“农民普法讲习会”这一群众性的普法组织已经成为郎溪县开展法律进乡村的一个亮丽之笔。
讲习会成员是从各村党员、干部、退伍军人、普法宣传员等中挑选出来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其管理和引导,并对其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目前,郎溪县共97个行政村都已成立了“农民普法讲习会”,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制作统一的“农民普法讲习会”匾牌。“农民普法讲习会”成员目前已达1000多人。
该县司法局负责同志介绍说:“利用乡村本土法律人才,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普法的热情,将普法队伍建在农民群众之中,并依靠他们引导和推进群众性法制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促进农民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是讲习会成立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