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准同意,旌德县将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旌德县的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我市全面覆盖,顺利完成省、市政府提出的到2008年所有的县(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宁国市、广德县作为我省自2003年起首批试点县开始以来,通过几年的不断探索,稳步推进,到2007年已先后在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试点实施。截至目前,6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共有191.77万农民参加,占试点县(市)区210.71万农民的91%。
作为惠及广大农民朋友的民生工程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实施,并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我市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农民的医疗费用的负担逐步减轻,农民的健康意识逐渐提高,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促进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的实施。对农村卫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促进了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促进了服务意识的增强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