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十七大”活动,我市也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开展了一系列的政府机关创建工作。笔者认为,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切忌走入两个误区。
误区之一:重“创”不重“建”。开展创建工作,其目的是要求我们创新管理、强化服务、建纲立制,踏踏实实,创造性的把各项工作切实的推进到一个新的层次,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说理论政策学习是一种务虚,而创建活动则是一项不折不扣把务虚理念转化为现实的务实工作。假若创建工作仅止于只“创”不“建”或重“创”轻“建”的层面上,最终必将“创”而难“建”,难显其效,成为“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掉在地上”的一纸语言,与我们的创建初衷相背离。
误区之二:把活动当“活动”。创建活动的内在机制,是在一定时期内,针对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一些不良倾向,集中精力,群策群力,有目标的解决一些实际长期存在的问题,创造性的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是其作用和效果却是长期的、深远的,因为她需要用具体的规则和精神力量来支撑和延续。这也是她区别于我们惯常意义中的“活动”的明显特征。一旦我们的潜意识里混淆了创建活动的深层内涵,把创建活动视为一种“短期效应”,就必然会使我们的行动和计划虚于应付,流于形式,我们也就很难脚踏实地把创建工作充分的一一的去履行和落实。
总之,搞好创建活动,既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政策精神,又必须制定出科学的、适宜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办法和规则,并坚持贯彻和实践,创建工作才会成效显著、事半功倍。否则,将会形成“只开花不结果,雷声大雨点小”的不良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