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市物价局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价格部门组织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从2月下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检查的重点内容是2007年元月以来惠农价格政策、惠农收费政策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惠农价格方面,要重点检查化肥等农资价格、农村用水用电价格、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在惠农收费政策方面,要重点检查包括农村教育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用机动车收费、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农村通讯、农村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市物价局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提醒、告诫、回访、倡导诚信等方式,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加大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查到底,多收价款要退还给农民。同时,要结合专项检查,做好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向农民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维权服务和诚信服务,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制度,扩大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建立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