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市委要求,2008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完善和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市委提出了三条措施确保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进社区,提拔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制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认真贯彻“十个严禁”,加大对用人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二是以制度规范约束领导干部行为。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在构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会同纪检部门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的落实,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出国、出境审批办法,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2380”举报电话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构筑党内外结合,上下贯通,左右配合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