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4月1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虞爱华代理市长的决定》。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分别通过了虞爱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任命和《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虞爱华代理市长的决定》。
《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虞爱华代理市长的决定》说,鉴于高登榜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宣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虞爱华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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