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5月30日上午,由宣城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质量受权人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受了培训。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近年来开始推行的一种从企业内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新举措。质量受权人负责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控,未经其审核,企业不得放行药品。
此次培训就质量受权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企业将质量受权人的主导地位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求质量受权人提高认识、明确权责、准确定位,全面发挥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并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同时,监管部门将根据试行情况,不断对这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质量受权人履职保障、工作报告、年度考核、失职追究等一整套工作机制。